400-811-0322
18511103222

高级工程师

Diploma Education

高级工程师

当前位置:首页 > 高级工程师

一、评审范围

在全省非公有制(乡镇)企业中从事冶金、机械、建筑、化工、电气、材料、市政、道路、轻工、园林、食品、地质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。按照本安排意见申报评审取得的任职资格,只在非公有制(乡镇)企业中有效。

下列人员不得申报:

本人人事档案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存放管理的;

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;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品德条件

坚持徳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原则,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和法规,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、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康洁自律,忠于职守,诚实守信。

(二)学历条件

须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。

(三)资历条件

1、中专及以上专业教育学历,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

2、大学专科毕业学历,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

3、大学本科毕业学历,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

4、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,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3年以上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

版权所有:和泰来教育培训中心  备案号:京ICP备19059088号         京公安网备110125636985698  网络技术:北京网站建设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